簡述污染事故監測土壤采樣
污染事故不可預料,接到舉報后立即組織采樣。現場調查和觀察,取證土壤被污染時間。根據污染物及其對土壤的影響確定監測項目,尤其是污染事故的特征污染物是監測的重點。據污染物的顏色、印漬和氣味以及結合考慮地勢、風向等因素初步界定污染事故對土壤的污染范圍。
如果是固體污染物拋灑污染型,等打掃后采集表層125px土樣,采樣點數不少于3個。
如果是液體傾翻污染型,污染物向低洼處流動的同時向深度方向滲透并向兩側橫向方向擴散,每個點分層采樣,事故發生點樣品點較密,采樣深度較深,離事故發生點相對遠處樣品點較疏采樣深度較淺,采樣點不少于5個。
如果是爆炸污染型,以放射性同心圓方式布點,采樣點不少于5個,爆炸中心采分層樣,周圍采表層土(0~20 cm)。
事故土壤監測要設定2~3個背景對照點,各點取1kg土樣裝入樣品袋,有腐蝕性或要測定揮發性化合物,改用廣口瓶裝樣。含易分解有機物的待測定樣品,采樣設備采集后置于低溫(冰箱)中,直至運送、移交到分析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