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發布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第二批)預算16億元!
日前,財政部發布了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第二批)預算,共計16億元,其中,對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基金設立進展快的湖南、廣西兩省(區)分別給予6000萬元、4000萬元獎勵;對土壤污染防治資金重點績效評價得分不及格的內蒙古、甘肅、貴州三省(區),此次不安排防治資金。詳情如下;
財政部關于下達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第二批)預算的通知
財資環〔2021〕5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財政廳(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土壤污染防治行動計劃》,促進土壤環境質量改善,現下達你省(自治區、直轄市)2021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資金,并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安排金額見附件1,項目代碼:Z135060000007,支出列2021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211 節能環保支出”。
二、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財政部關于印發<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資環〔2021〕42號)等有關要求,加強專項資金管理,保障土壤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切實加快預算執行,提升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對已從中央基建投資等其他渠道獲得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的項目,不得納入該項資金支持范圍。
三、資金分配突出激勵約束導向,對省級土壤污染防治基金設立進展快的湖南、廣西兩省(區)分別給予6000萬元、4000萬元獎勵;對土壤污染防治資金重點績效評價得分不及格的內蒙古、甘肅、貴州三省(區),此次不安排防治資金。
四、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按照“預防為主、保護優先”的原則,資金分配使用向預防保護、風險防控傾斜。要控制土壤修復治理成本,避免不計成本、不顧技術可行性盲目推進大治理大修復。要進一步加強項目管理,落實項目儲備制度,按照“資金跟著項目走”的原則,強化項目前期準備,盡快推動形成實物工作量,改變“錢等項目”狀況,提高預算執行率。
五、為進一步加強預算績效管理,請按照《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意見》的要求,對照下達的績效目標組織開展績效運行監控,做好績效評價,并加強績效評價結果運用。同時,將你省(自治區、直轄市)績效目標及時對下分解,分解下達績效目標要同時抄送財政部有關監管局。
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資金(第二批)預算安排表,其中,河南省的預算資金為11179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