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成城市化短板 資源化利用任重道遠
近年來,隨著城市建設框架不斷擴大,新型城鎮化和新農村建設步伐逐漸加快,大規模城中村拆遷、舊城改造,給我們提供了更好的居所。
建筑垃圾已成生態文明阻礙
城市建設過程中伴隨而來的還有城市建筑垃圾的產生和排出數量的快速增長,“建筑垃圾”廢棄物出現在郊區、道路兩側,甚至河流、湖泊等,給城市環境造成嚴重污染,也帶來視覺污染,已演變成城市“傷疤”。這些建筑垃圾能否妥善處置已經成為當前生態文明建設過程中必須考慮的關鍵問題。
在2015年實施的《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規定》,第四條“建筑垃圾處置實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和誰產生誰承擔處置責任的原則”規定:建筑垃圾是誰產生誰負責。
但由于沒有具體實施細則來保證,上述規定往往流于形式,并沒有改變城市建筑垃圾隨意堆放、填埋問題,只有真正發掘出建筑垃圾的再生利用價值,建筑垃圾處理才能獲得實質性進展。
六大方面推動建筑垃圾資源化
建筑垃圾儲存量大,年增加量多,但利用率尚且不高,這就造成建筑垃圾圍城的出現。如何尋找建筑垃圾處理的好對策舉足輕重,業內專家表示,需要從六大方面入手:
1、建立完善的法律法規;2、研發新的建筑垃圾綜合利用技術;3、從施工工藝和設計方面減少建筑垃圾的產生;4、加強建筑施工的組織和管理工作;5、提高建筑垃圾處理水平;6、走回收循環再利用之路。
說到底,想要解決我國的建筑垃圾“圍城”困擾,建筑垃圾資源化利用是必經之路,資源化的成功將讓更多的人投身于建筑垃圾處理行業,發展建筑垃圾循環經濟,創造出更大的生產價值,實現了經濟效益、環保效益、社會效益的合一。
日本德國的建筑垃圾處理經驗
在建筑垃圾的處理和再利用方面,德國、日本、新加坡走在前列。在德國,人們對垃圾的認識是:一旦善加利用,垃圾也是資源;在日本,對“建設副產物”的分類多達20多種,按照類別科學處理;新加坡則注重制定綠色建筑的標準,從源頭上減少建筑垃圾的產生。
一、德國是建筑垃圾回收做得最好的國家之一,回收利用率達到87%。
根據德國法律,建筑垃圾生產鏈條中的每一個責任者,都需要為減少垃圾和回收再利用出力。建筑材料制造商必須將產品設計得更加環保和有利于回收,比如生產不同長度的板材,避免將來重新切割。建筑承包商必須把垃圾回收納入建筑計劃,比如多采用可回收建筑材料等。房屋拆遷工程商責任最為關鍵,法律要求他們的拆除行為必須有利于建筑垃圾回收。
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下,拆遷商經常以很低甚至零價格從業主那里得到合同,然后他們通過分解、回收和銷售建筑垃圾獲利。這種政策安排迫使建筑承包商和拆遷商最大程度防止建筑材料受污染,因為這不僅會導致他們收益減少,而且將來還需要為垃圾填埋或焚燒支付費用。
二、日本處理不同種類“建設副產物”的法律也不相同
日本對“建設副產物”的細分多達20多種,處理不同種類副產物適用的法律也不同。比如雜草等按一般垃圾處理,木材、建筑污泥等按建筑垃圾處理,金屬等按產業垃圾處理,石棉、熒光燈變壓器等有毒有害物質按特別管理產業垃圾處理,建筑渣土則不歸入垃圾。
日本對建筑垃圾的生產、分類、處理有嚴格的流程管理。施工隊要向建筑公司總部提交對工程可能產生的垃圾估算、分類再利用和最終處理的詳細計劃,并將結果報告保存5年。如果一家企業上一年產生的產業垃圾超過1000噸,則必須在當年6月30日前向當地都道府縣知事提交垃圾減量的計劃。
截至2012年底,日本建筑垃圾的再資源化達96%,其中混凝土再資源化率高達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