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進土壤修復產業化和合理化健康發展建議
1、打通土壤修復產業化瓶頸和約束條件
土壤修復技術的驗證是一個綜合性很強的工作,修復技術的研發和示范,必須在國家或地方環境監管部門嚴格監管和測試的條件下,成熟后再商業推廣和大規模應用。例如美國的超級基金項目,除治理最嚴重的土地污染場地外,實際上就起到了很好的新技術示范和驗證,在EPA的全程參與、可行性驗證和環境監管的綜合平臺下發揮作用,并有效推動新技術的創新和應用。中國之前的863、科技部門的修復示范項目等,都缺少環保部門以及監管支撐機構的驗證和有效跟蹤和監管,這大大限制了技術從小試到中試再到示范工程和大規模商業推廣的產業孵化鏈條形成機制。修復行業本身缺少創新機制、土地污染發現和責任機制不清、修復過程缺乏監管和約束條件,也許這就是行業技術需求度低,專業的國產化修復技術設備幾乎沒有市場生存空間的主要原因。環境監管部門必須切入環境修復新技術、新設備的創新評估和檢驗,才能高效篩選實用技術,嚴格降低和防控二次污染,確保環境修復工程正的凈環境效益最大。只有監管部門詳細掌握了修復技術的適用性和綜合效益評價,才有可能構建基于有效監管機制和綜合環境效益最佳的技術推薦、許可和促進機制。
2、合理化調整土壤修復產業組分的權重比例
土壤修復產業與水、氣的源頭治理產業最大的區別就是修復涉及的污染問題個異性強,雖然環境修復產業在技術和設備層面具有一定的共性需求,但土壤修復的方案和過程控制需要更精細化和嚴格特性要求,并且環境調查評估與控制修復各個環節需要環境監管部門的全過程把關,污染土地修復與再開發的順利推進需要多方協作和高效的交流溝通機制。尤其是近年來發展迅猛的原位修復技術,更是要求場地修復從可行性研究到修復方案評審,再到修復工程方案編制以及過程中的優化調整的精細化管理把控,才能有效解決環境修復的過程控制、目標值設定以及修復現場方量的確認都需要實驗室小試、現場中試以及施工過程中的調整以保障修復活動的凈環境效益最大的問題。由于環境修復的各異性強和風險管理的精細化、全過程監管溝通特征,在歐美國家的修復產業中一般都是環境咨詢機構和產業處于產業金字塔的最頂端,占據至少三分之一強的產業比重并有效切入到環境修復施工和檢測等硬工程領域;而精細化的全過程監控監管要求也有效帶動了環境檢測和污染物有效性/形態變化監測等子產業的壯大,環境修復工程實施的份額一般占50%或以下的產業比重并受到咨詢和監管機構的有效指導和約束(圖2右)。在中國,環境修復產業的發展情況呈現出倒立三角形(圖2左),項目總包公司一般占絕對優勢并在行業中具有最大的話語權,一些地方的環境修復項目由大型施工公司把控并免費提供前期的方案編制和技術指導,檢測、咨詢機構以及專業分包公司的生存發展環境相對受到擠壓和限制。產生這一狀況的原因可能與中國環境修復產業發展尚不成熟,沒有全過程精細化的管理機制和有效的精準化資金投入和分配機制有關。而有效的控制產業中不合理資源配置機制以及“劣幣驅逐良幣”等問題,需要行業自律和監管部門的疏導以及產業發展“生態環境”的優化。
3、制度化土壤修復產業健康發展的評估考核
土壤修復產業的健康發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賴于政府對土壤環境監管水平提高、產業自身在技術裝備和從業人員等軟實力和硬實力的整體提升、鼓勵創新型企業和產品的市場機制等基礎要素。在整個環境管理重前端審批和輕后期監管的大背景下,主要資金來源為房地產開發和中央專項資金的環境修復項目同樣受到輕環境調查重修復工程、輕前期可行性分析重項目最終達標驗收、輕治理修復資金下達前的深度技術方案分析重資金執行率和財政年度考核等。除北京等極少數地方在驗收環節的技術規范要求有些突破外,全國針對環境調查、風險評估、目標設定、過程監管、驗收規范等全過程的評估考核仍有待加強。針對環境修復工程客觀上技術可行性、修復時限要求、修復目標設定、修復過程的質量控制、修復后土地可持續利用指標等評估考核機制、程序、技術規范等基本處于缺失狀態。現有的修復工程驗收內容要求和程序等缺少系統考慮,比如修復過程的物耗能耗以及二次污染控制、修復后土壤的生態功能是否大幅退化、修復過程在穩定或固化目標污染物的同時是否引入了其他需要關注的問題、修復后土壤在目標污染物風險水平可接受的基礎上是否存在其他安全隱患、土地修復后是提高還是降低了土地可持續永續利用安全問題等。這套制度化的修復活動分析、評估和考核驗收體系是否合理和健全,直接決定了中國的環境修復產業發展導向、市場空間分布、技術研發應用方向等。
4、營造利于進入土壤修復產業的外部環境
提供行業訊息和從業人員交流平臺。土壤修復行業在技術、規范、設備、材料、檢測、模擬等方面的技術集成度和創新要求高,土壤修復技術的改進和突破在日新月異的發生變化。即使在科研領域,針對無機污染物、有機污染物以及一些新型污染物、納米材料等在包氣帶土壤、飽和含水層等環境介質中的賦存形態、遷移轉化和生物有效性等,也依然在不斷發展演進。因此,構建行業技術交流平臺的需求十分迫切并將長期如此。比如美國的SURF、CLIN-IN等網絡平臺,在技術交流、政策分析和人員培訓等方面,都發揮了舉足輕重的作用。
打破僵化的行業、區域利益壁壘。由于中國政府部門在土壤修復環境監管領域的欠缺和修復行業幾乎沒有入門壁壘以及專業化程度還有待提高。目前強勢進軍修復領域的幾類機構包括:1)具有雄厚資金背景的集團化上市公司和已經具有近十年經驗的大型環境修復公司,這類公司往往具有環保產業比較成熟的商務經驗或相關技術儲備;2)典型行業大型實業集團公司,如石化、鋼鐵、化工、有色等危害問題突出,在中國實業經濟實在不景氣的前提下,這些國字頭的大集團也都瞄準了環境修復產業的蛋糕,并且惦記著自身造成的污染場地的資金盤子;3)具有歐美日韓等先進技術裝備為依托或者國內傳統的環保產業中小型公司,他們也希望基于自己在技術或市場上的一脈之長在修復產業內淘金;4)原來在地質環境、巖土鉆探、大宗材料、環保機械等領域的專業公司,也希望結合自身的相近專業優勢向修復領域拓展。這些潛在的新生力量注入,如果能夠很好的引導、扶持,營造鼓勵創新型企業發展的政策環境,堅決打破地方或行業壟斷,嚴格環境監管控制修復產業的二次污染和危害,必然能夠為環境修復產業的大繁榮奠定基礎。
5、盡早健全有效預防土地污染的管理機制
中國嚴重的土地污染問題,雖然在不同的時期可能各有側重的原因。全國遍地大力發展能源資源消耗集中的行業、次生污染排放嚴重的行業、相對低端的工業制造行業,且長期不能有效受控的工業生產環境是土地嚴重污染最直接和重要的原因。企業生產和堆存原輔料的廠區土壤環境的監管長期處于空白狀態,針對企業點源水、氣排放的監管雖然已有進步,但典型行業如煤化工、低端制造業、有色冶煉等高污染行業,企業長期經營生產導致的無組織排放土地污染,大量的在產企業土壤環境底數不清、擬搬遷或搬遷企業遺址尚未調查清楚、大量已經轉換利用方式的歷史遺留污染場地信息缺失等,導致中國污染地塊的發現機制和有效識別任重道遠。在“十二五”之前,以及目前除少數東部省份外,中國的工業固體廢物處置、污泥處理處置等基礎設施能力和監管水平也急迫需要加強,工業廢物和廢液違法傾倒的行為依然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以上這些情況,為中國構建有效的土地污染預防機制帶來很大麻煩,另外農業生產和歷史遺留在環境中的污染物質對農村土地和河流生態的局部區域嚴重危害問題。土地污染的預防和預警機制、基礎能力和技術水平的提高仍需時日。